本报北京3月14日电九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今天上午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三次会议。
主席团常务主席李鹏主持会议。
会议首先通过了关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这个决议草案将印发各代表团审议,提请大会表决。
九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期间,代表们对立法法草案进行了认真审议,认为制定立法法,对于规范立法活动,健全国家立法制度,加强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保障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具有重要意义。
在今天的会议上,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王维澄作了关于《立法法》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他说,法律委员会根据各代表团的审议意见,对《立法法》草案进行了审议,提出了修改意见,建议大会主席团审议决定,将《立法法》草案提请大会审议通过。随后,会议通过了这个审议结果的报告。
会议经过表决,通过了《立法法》草案。草案将印发各代表团进一步审议,提请大会表决。
今天的会议还分别表决通过了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这两个决议草案将印发各代表团审议,提请大会表决。
九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副秘书长何椿霖向主席团报告了代表提出的议案的处理意见。他说,本次会议收到议案916件,其中代表团提出的议案33件,30名以上代表联名提出的议案883件。经大会秘书处同全国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商议,建议将195件议案交有关专门委员会审议,提出是否列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或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议程的意见,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决定。其余的721件作为建议、批评和意见,连同大会期间收到的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交由有关机关、组织认真研究处理,并负责答复代表。
会议通过了这个报告。
主席团常务主席田纪云、姜春云、邹家华、帕巴拉·格列朗杰、王光英、布赫、铁木尔·达瓦买提、吴阶平、彭珮云、何鲁丽、周光召、曹志、丁石孙、成思危、许嘉璐、蒋正华出席了会议。